公示公告 / 营商环境

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关于缓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个体工商用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在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开立水表户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水费代收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缓缴政策,具体如下:

一、缓缴对象

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开立水表户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缓缴期间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三、缓缴方式

(一)线上办理

1.用户登录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在“公示报告”模块中下载《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缓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登记表》(见附件)。

2.将上述申请表、营业执照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营业中心办理邮箱:873949594@qq.com,邮件格式为:“xxxx公司关于缓缴水费代收费的申请。”

(二)线下办理

用户可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自行前往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营业厅窗口线下办理,现场填写《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缓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登记表》。

四、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553-6826000(若对此通知细则有疑问,可联系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咨询了解)

特此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